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1221新聞稿】成大拒絕法人化辯論,教育BOT師生齊憂心


發稿時間:2011/12/23;發稿單位:「反大學法人化陣線」

  
        「今天聽了論壇內容,覺得學校的說明很荒謬……自主治理法人化後學校在自籌財源的狀況下,將使教育變成營利的導向,高學費不是所有人能負擔的……我們國家的山跟海岸都BOT,現在連教育也要BOT,這真是犧牲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一位成大藝術研究所的女學生憂傷地說。

  12/21晚間,「『出賣成大,還是自主治理?』成大法人化公開論壇」於成功大學國際會議廳第二演講室舉行,在教育部與成大校方遲遲未願意進行正式公開說明的狀況下,「反大學法人化陣線」主動主辦此論壇,盼能透過邀請校方學生會參與辯論,致使成大師生以及各界人士明瞭「大學法人化」此攸關台灣高等教育未來的重大議題。

  成大校方以「本校目前並無進行法人化之研究與規劃,而是自主治理研究方案」之理由,拒絕以「校方代表」出席本次論壇,而指派「成大自主治理研究計畫」主持人楊永年教授陳進成主任秘書以「觀眾」身分出席,但在觀眾綜合問答時間時,楊教授、陳主秘卻以「校方」之姿態,發表其官方簡報並單面向地表達「成大自主治理研究計畫」種種好處,而不願面對「反大學法人化陣線」所整理的諸多實際問題,使在場與會者難以感受其誠意,並且有觀眾質疑「為何在論壇有限時間下,要聽這麼多官方介紹,而不見楊教授、陳主秘對法人化內涵的實質回覆?」成大校方不願以「校方名義」出席來詳述其計畫,而指派代表以「觀眾」之名,行「和諧」、「摸頭」之實,並且說辭與先前105日校方私下邀請學生代表之非公開會議十分雷同,皆未能確切回答師生關切的問題,甚至楊教授表示其只是計畫撰寫者,而無法對「成大自主治理計畫」背書,以上情況讓人不禁懷疑成大校方是否有決心透明化其「自主治理研究計畫」以避免黑箱運作。

  「反大學法人化陣線」成員李品涵強烈抗議成大校方至今仍以「自主治理不是法人化」此文字遊戲來模糊焦點,「自主治理」即是「法人化」「私有化」的暖身,其組織架構與內涵是相同的,將導致國立大學此公共財淪為如BOT般為少數人治理,成大校方勿一再地宣稱「自主治理計畫」的美好願景,而不願面對此計畫的諸多風險以及師生關注的問題癥結,如:「學雜費調漲」、「教育商品化」、「企業介入學術自由」、「法人化風險無人負責」、「文史哲、藝術、社會科學等相關系所面臨危機」……等等實質疑慮。

  陣線成員侯玠瑋指出,師生最需要的是校方明確的實施時程表、已不斷延宕的研究成果報告書之公佈,以及完整的公開說明與宣傳,並且過程應確保成大師生能充分的參與討論並影響決策,而非讓大部分師生於近在眉睫的實施日前仍對法人化計畫一無所知。成大八十週年校慶系列活動剛沸沸揚揚地落幕,如果成大校方真有誠意避免黑箱運作此攸關成大重大變革的法人化計畫,理應也以相當程度的宣傳說明讓成大師生明白此計畫之實質內容。

「反大學法人化陣線」成員由大學生、研究生、大專教師、成大校友、社運工作者組成。我們關心新自由主義下台灣高等教育重大變革,尤其以大學法人化為主要關注對象。

新聞聯絡人:李偉銘(反大學法人化陣線成員、成大學生)0923-59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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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怪獸!自主治理委員會!──大學法人化(自主治理)方案的組織問題

文‧侯玠瑋、張雅鈞(反大學法人化陣線成員、成大學生)

※編按:目前教育部與成大校方的大學法人化(自主治理)方案公開資料中,對於所謂自主治理委員會(類似校董事會)的權責與組成之規劃,由於涉及到實際權力劃分,在規劃及說明上都最為曖昧,甚至有教育部版本與成大規劃版本不一的情形,本文暫以成大目前公布版本為主(http://uga.rctg.ncku.edu.tw/plan.php),並持續密切關注中。

1. 自主治理委員會的位階高於校務會議,缺乏監督機制,形成權力怪獸
大學法第十五條規定「大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以校長、副校長、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研究人員代表、職員代表、學生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代表組織之」,說明校務會議的組成,包含從教育的主體學生與教師、從負責行事務運作的職員到校長、副校長等,才能代表各方聲音,且能清楚傳達並受到注意。更重要的是,大學法規定了校務會議是「最高決策機關」,負責議決校務重大事項,這點是無庸置疑且不可動搖的。雖大學法並未明確指出哪些屬於重大事項,但並不影響校務會議作為「最高決策機關」,校務會議的議決權也受大學法保障。

然而,實為大學法人化的自主治理方案,卻違反了現行大學法規範,最為諷刺之處,便是在校務會議之上,另設置位階高於校務會議的自主治理委員會;因此,自主治理一旦試辦,另行設置權力高於校務會議的自主治理委員會組織,則必須要修法才能如此作為;若無,就是違法!但目前校方企圖以簽「契約」和「授權」的方式來試辦自主治理,根本無法源依據,倘若出了問題,成了無法可管的情況,對於成大本身,無疑是有相當風險的決定。

上表是校方公布的資料之一,主要說明自主治理後,校內的政策制定模式。其中可發現幾個問題,首先校長及校內各處室或系所皆可提案至校務會議進行「審議」,審議後再交付自主治理委員會「決議」,這印證了上文所說自主治理委員會的權力高於校務會議的,成為校內「最高的決策機構」;再者,表中將「校務會議」及「自主治理委員會」畫出兩條線指向「政策執行暨成效考核」,卻未說明是屬於何種角色,是負責監督?協助?還是政策的執行?
或許可從校方標示在表格下的文字看出一點端倪,裡頭分別提到「校長同時對校務會議、自主治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協助、輔導校長主要係自主治理委員會之責」、「自主治理委員會對校務會議負責」,這使得校務會議、自主治理委員會、校長這三者之間的關係更為瞹眛不明。校長同時要對校務會議及自主治理委員會負責,但自主治理委員會的責任之一是要協助、輔導校長,同時又要參與政策的運作又要監督,是否會產生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此外,自主治理委員會又要對校務會議負責,然,自主治理委員會對校務會議通過的政策具有決議權,位階明顯比校務會議還高的,高位階機構能對低位階機構負責任嗎?效果如何恐怕有待商榷。
那麼,到底有無一個有效機制來監督自主治理委員會?就目前看來,是沒有的。校方目前對職責的規畫模糊不清,校務會議、自主治理委員會、校長這三者之間看似互相監督,卻又合作?然而,自主治理委員會的組成,亦或委員們的選任方式其實隱藏更大的危機,所以我們接著分別討論自主治理委員會組成及選任問題。

2. 自主治理委員的組成問題

現今校方一再表示實行自主治理的原因之一在於,現有制度缺乏效率,無法突破公家機關的僵化、政策過程的滯礙難行,因此認為校務的重大事項應該由「自主治理委員會」來議決,而委員會的成員組成為何?可從校方所提供的研究計畫表格來一探究竟:
委員組成 
人數 
選出方式
規劃說明
(非行政)校
務會議代表
3(1 )
校務會議自行決定
1. 為使教職員生代表能就經營及公共事務表達意見,故納入校務會議代表、教師組織代表、學生組織為委員。
2. 考量擔任特定職務者已經過校內選舉程序,具有一定校內民意基礎,採直接指派外;其餘校內代表授權校務會議自行由其成員選出,且選出方式由校務會議自定之。
教師組織代表
1
因擔任特定職務之當然代表
學生組織代表
1
因擔任特定職務之當然代表
校友代表
3-5
校長提名,校務會議具同意權
1. 為納入社會及產業代表意見,並使其能直接貢獻並參與重大校務事項,委員組成有3-5 名校友代表及5-7 企業及公正人士。其中應有具財務背景及具法律背景之代表各1 位。
因委員任期需要交錯考量,故人數以範圍呈現。
企業及社會公
正人士
5-7
校長提名,校務會議具同意權
教育部代表
2
因擔任特定職務之當然代表
教育部為國立大學主管機關,為使國立大學之研究、教學及服務等事務之商議能納入政策諮詢及協助,擬設當然代表2
總計
15-19
 
因委員任期需要交錯考量,故人數有15-19 之範圍。
從上表得知,自主治理委員會的組成,校內成員包括校務會議代表、學生組織代表、教師組織代表,共5名,僅握有3票;相較於此,校外成員,包括校友代表3-5人、企業及社會公正人士5-7人、教育部代表2人,共10-14人,握有半數甚至超過三分之二的決策權,試問,這種體制之下,教育部與校方所謂「自主」治理由何而來?毋寧說是「外部」治理還更為貼切。

校方公布自主治理方案中,自主治理委員會將掌握諸多重大權力,其中包括校長遴選續任及解聘權、學雜費議決權、系所設立與廢除等等,不禁令人質疑,在自主治理委員會由「外部」成員占大多數的情況下,校外委員們怎能掌握「成功大學的師生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還是某程度上,代表著企業能更進一步掌控其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及成本的縮減呢?

3.校長權限過度擴張,違反由下往上的大學自治精神,缺乏監督機制

除瞭解誰能成為自主治理委員後,選任自主治理委員的決定權,更是一大關鍵。在成大校方公布資料中,對於自主治理委員會的計畫說明,其中在校友代表、企業及社會公正人士部份,代表著8-12個超過半數的委員會代表,其選任方式,是「校長提名2倍人數,校務會議選任」;到了今年(2011)11月5日,成大校方與成大學生組織的一次會議交流中,在座包括副校長何志欽、主祕陳進成等提到自主治理委員的選任方式為「校長提名3倍人數,校務會議選任」。可確定的是,此版本中校長將掌控自主治理委員會,無論校長提名了幾倍人數,校長皆能有權掌握人選,而校務會議所扮演的角色,也只能從已定範圍內圈選自主治理委員罷了,這無疑是直接提昇了校長的權力。

此外,這將造成前文提出之校長將難以對自主治理委員會負責,因自主治理委員會的成員選任與校長息息相關,倘若我們大膽將校長與自主治理委員會視一體,最後能與校長抗衝的,只有位階小於自主治理委員會的校務會議。

如此方案,完全看不出校園內最為重要的三者──學生、老師及職員,如何在決策過程中發揮影響力。是藉由自主治理委員會中的區區三票?還是校長一人能代表全成大近三萬的學生、教職員工的心聲?大學自治至此,名存實亡。

小結

最後,讓我們把焦點拉回教育主體,學生。一所「好的」大學、一群「好的」大學生,究竟是該符合「社會」的「期待」,抑或「企業」的「期待」?自主治理方案說明中屢屢提及的「績效」,究竟代表什麼?而又應該向誰「報告」?身為大學生而身負各種「期待」的我們,又希望成為什麼樣的人?是具有某種專業素養,但不一定具備任何社會責任的「專業人士」;抑或吸收知識,並且關注於社會、將所學貢獻於社會的「知識分子」?那麼,這所大學的未來,又該受誰影響、由誰來決定?是身為這所大學的學生——「我們」——還是未來「可能」會任(ㄅㄛ)用(ㄒㄩㄝˋ)我們的企業主們?